本网讯(通讯员叶长丰)今年以来,咸丰县人民检察院为在刑事立案监督上取得实效,采取多渠道、多方位、多手段等措施,1至3月已成功办理立案监督案件3件5人,其中:一是对森林公安分局办理的刘金明等三人滥伐林木不应当立案而立案予以纠正,建议森林公安分局撤销了对该案的立案侦查。二是在审查批捕过程中发现犯罪嫌疑人吴钰平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犯罪嫌疑人胡金涉嫌包庇案侦查部门未立案侦查,建议公安关立案侦查,目前我院已对此两案作出批准逮捕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