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讯员 钟耀群)近段时间以来,咸丰县检察院监所检察科组织干警认真学习贯彻经2008年2月2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届检察委员会第九十四次会议审查通过的《人民检察院监狱检察办法》、《人民检察院看守所检察办法》、《人民检察院劳教检察办法》、《人民检察院监外执行检察办法》。一是组织全体驻所和监所检察人员认真学习“四个办法”,做人手一册,原原本本地学,在学习中与集中开展的“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二是强化“四个办法”的执行。不断强化规范执法的意识,认真执行“四个办法”,并落实到每一个驻所检察干警和监所检察人员。三是健全完善规章制度。根据高检院的“四个办法”,对原有14项规章制度进行了清理、修改,不断完善和规范各项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