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网讯(通讯员 吴荟)3月11日,恩施州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处处长张大立专程前往咸丰,检查指导咸丰县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各项工作,实地查看了该县看守所的设备设施的运行情况和监所检察室的各项日常工作。对咸丰县监所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对咸丰县人民检察院下阶段的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要结合学习监所检察“四个办法”,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做到监管合法,管理科学、消除隐患、不出事故;要注重对监外执行罪犯的全面核查工作;做好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注重对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法律监督;对看守所的工作要做到监督要到位,配合不越位;注重对罪犯交付执行的监督。
新改建的咸丰县看守所自今年2月16日重新启用以来,咸丰县人民检察院及时调整工作部署,一是将年富力强、业务精干的干部充实到监所检察科工作;二是及时跟看守所、公安局及县人民法院等部门进行综合协调,理顺检察监管程序;三是建立健全监所管理日常规章制度,规范在押人员台账;四是建立并完善检察长定期检查接待制度,为服刑人员提供法律帮助;五是为监所检察室配备升级信息技术装备;六是结合云南省晋宁县看守所“躲猫猫”事件暴露出的“牢头狱霸”问题,对看守所各项监视设备设施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检查,并规定每月必须对看守所各项监视设备设施进行一次检查;七是加强监管场所安全管理制度的监督落实,杜绝管理上的混乱,防止管教干警失职、渎职行为发生;八是对公安及两院的各项法律文书进行核查,确保不出现任何错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