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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善于统筹兼顾,努力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统筹兼顾是保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根本方法。我们要统筹检察机关各项工作,既坚持以业务工作为中心,又抓好队伍建设、保障建设、检察改革、理论研究等工作;统筹各项检察业务工作,既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又着力解决事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和法律监督的薄弱环节;统筹执法办案的法律效率与社会效果,既严格执行国家法律,坚决打击和震慑犯罪,又认真贯彻刑事政策,依法尊重和保障人权,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二、检察机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发挥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不断增强服务发展的主动性和实效性。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离不开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治环境。紧紧围绕党的十七大的战略部署,更加深入地实践新时期检察工作主题和总体要求,全面加强各项检察工作,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1 、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社会稳定是人民群众的共同心愿,是改革发展的重要前提,没有稳定这个前提条件,什么事情也干不成,已经取得的成果也会失去,更不可能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坚决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的破坏、分裂、渗透、颠覆活动,确保国家安全统一。准确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防止片面地强调从严和片面地强调从宽两种倾向,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依法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侵财犯罪、毒品犯罪,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2 、注重服务经济发展。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维护国家基本经济制度,保障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加大打击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的力度,依法查办发生在金融、证券、房地产等领域的职务犯罪,积极参与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促进宏观调控政策的落实,推动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强化对知识产权和环境资源的司法保护。依法查办贪污、挪用、私分国有资产,以及严重失职渎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职务犯罪,保护国家经济利益和国有资产安全。依法打击影响农村和谐稳定、破坏农业生产发展、侵害农民合法权益的犯罪活动,重视查办发生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农惠农政策落实、扶贫开发、退耕还林、农村综合改革等领域和环节中的职务犯罪,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充分发挥对民事审判、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职能,依法调节民事经济关系,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3 、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立足检察职能,积极参加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抓住关系民生的突出问题,加大法律监督力度。依法惩治损害群众利益的犯罪活动,严肃查办社会保障、征地拆迁、抢险救灾、移民补偿、医疗卫生、教育、就业等领域发生的职务犯罪,依法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依法介入重大责任事故调查,坚决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犯罪案件。加强对涉及劳动争议、保险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等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的监督,依法监督纠正显失公平的裁判。注意发现带有倾向性、苗头性的民生诉求,配合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从源头上进行化解,努力创新便民信访方式,树立亲民、为民、护民的良好形象,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4 、竭力促进社会和谐。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科学发展的内在要求。树立和谐执法理念,辩证地分析案件的性质、成因及外部因素的影响,正确把握和处理预防与打击、教育与惩治、实体与程序、效率与公平、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等各种关系,不断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在严格执法、公正执法,确保案件依法正确处理过程中,积极主动地做好释法说理、心理疏导等工作,做到案结事了,增强执法的社会效果。切实加强控申工作,拓宽信访渠道,完善信访制度,依法妥善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努力从源头上减少涉检信访发生。积极参加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引导群众通过正当渠道理性反映和依法解决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