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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孝清:检察理论研究30年的回顾和展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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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打造精品,加强转化 要正确认识理论研究成果的数量与质量、一般成果与精品的辩证关系,在努力增加研究成果数量的同时,着力提高研究成果的质量,打造精品,以增强成果的说服力和影响力,提高决策参考价值。要实施精品战略,选好选准攻关的课题,采取组建专门团队、面向社会招标、吸纳法学专家共同攻关、对精品给予重奖等过硬措施,有计划地推出检察理论研究精品。同时,要加强研究成果的转化运用,做好优秀研究成果的推介、摘编、报送等工作,使有关领导和主管部门能够看到有价值的检察理论研究成果,从而使优秀成果影响立法、进入决策、推动工作。检察机关各级领导要重视研究成果,认真阅读有关报刊杂志和论著,在研究成果中采撷观点,汲取营养,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水平。此外,还要加强对优秀研究成果的宣传,争取更多的理论认同和思想认同,进一步创造有利于检察制度发展和完善的理论环境和舆论氛围。 (五)培养人才,建设队伍 加强检察理论研究,人才是根本。要加强检察理论研究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要加大理论研究人才培养吸纳力度,建立健全培养、选拔、考核、激励、吸纳机制,通过广泛发动广大检察人员参与检察理论研究、建立检察理论研究人才库、加强对高层次研究人才培养使用、加强与法学界交流合作等形式,建立一支以法学专家和检察业务专家为引领、业务尖子和理论研究骨干为主体、广大检察人员参与的宏大的研究队伍。要积极支持研究人才参加有关学术活动,改善研究条件,营造良好氛围,鼓励他们潜心研究,多出高质量的研究成果。检察理论研究不仅是检察人的事业,也是法律人的事业,我们鼓励广大检察人员参与检察理论研究,也热切地欢迎广大法律人特别是法学专家投身检察理论研究,共同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理论大厦奠基立柱,添砖加瓦。 伟大的时代和创新的实践呼唤着理论的大发展大繁荣。让我们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高举旗帜,继往开来,再接再厉,开拓创新,不断推进检察理论的与时俱进,为促进检察制度的完善和检察工作的发展,服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摘自《人民检察》2008.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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