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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孝清:检察理论研究30年的回顾和展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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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促进检察改革方面,要加强对检察改革重点、方向、内容和具体措施的研究,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解决检察制度和检察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保证检察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顺利进行;要加强对相关法律修改特别是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三大诉讼法、国家赔偿法等与检察制度与检察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修改的研究,积极提出完善立法的建议,把检察改革成果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 在回答检察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方面,要着力研究并回答以下四个问题:一是如何高举旗帜,坚持“三个统一”,牢记“三个至上”,注重“三个效果”,(“三个统一”是指我国政治发展道路中的“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政法机关的“党性、人民性与法律性的有机统一”,检察制度的“政治属性、人民属性、法律监督属性的有机统一”。“三个至上”是指政法机关要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三个效果”是指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二是如何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改革创新,实现检察工作的科学发展和创新发展;三是如何准确把握宪法定位,全面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突出法律监督特色,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切实完成“首要政治任务”,实现“首要价值”,更好地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四是如何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和更加有力的措施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确保检察队伍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树立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具有更高的法律水平、更强的业务能力,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根据以上总体思路和要求,需要从以下五个方面加以努力: (一)遵循原则,明确方向 首先,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指导地位。“要理直气壮地坚持我国的检察制度”,“毫不动摇地坚持我国检察机关的职能定位”,“坚决抵制各种错误思潮的影响”,防止以西方国家的司法理念、检察模式来构建我国检察理论体系。同时,要借鉴世界先进文明成果;要在坚持检察机关宪法定位的前提下,尊重差异,包容多样,在尊重差异中扩大社会认同,在包容多样中形成思想共识。其次,要立足我国的基本国情。要根据我国的国体、政体、司法制度、历史文化传统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际,开展检察理论研究,同时积极借鉴世界各国的司法文明成果,使构建的检察理论体系和检察学符合中国实际。再次,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要在检察实践中研究新情况,回答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提出新见解,使检察理论具有指导性、针对性和生命力。第四,要坚持创新。要以理论创新促进体制、机制创新和工作创新,又通过体制、机制创新和工作创新促进理论创新,从而使检察理论与时俱进。(二) (二)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要把检察理论研究提高到坚持和丰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巩固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事业科学发展、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的高度来认识,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各级检察长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好出主意、提要求、明思路、搭平台、建机制、育人才、促协调、抓保障等工作,并带头进行理论研究。要强化各级检察院理论研究领导小组的功能,完善相关工作程序和制度,协助党组做好领导和协调检察理论研究工作。各级检察院的研究室、办公室和学会、协会要充分发挥参谋助手、组织协调、对外联络、对下指导、带头攻坚等职能作用。 (三)拓展平台,完善机制 各级检察院都要运用课题制、理论年会、专题研讨、研究成果汇报交流等载体或平台,开展理论研究。中国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作为检察理论研究、交流和宣传的平台,既是研究检察理论的重要基地,又是汇集法学界智力资源的重要纽带,要热忱欢迎有志于检察理论研究的专家学者和骨干加入研究会,并积极开展学术研究活动。各级检察院要加强与当地法学会的联系,尽快建立地方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并以此为平台广泛凝聚研究力量。与此同时,要完善理论研究机制。一要完善绩效考评机制。合理确定考评的内容、范围和分值,使其更加科学、合理、公正。二要完善激励机制。各级检察院都要建立检察理论研究稿酬奖励制度和优秀成果奖励制度,并把理论研究列入个人和部门考核,把理论研究能力作为选拔检察官、业务部门负责人和检察业务专家的一个重要条件,以激励广大检察人员钻研业务,研究理论,并形成良好风气。三要完善与法学界交流合作机制。要继续创造条件,实行检察人员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互派人员挂(兼)职的制度;鼓励、支持检察人员融入法学界,积极参加法学界的有关学术活动;推荐检察人员担任当地法学会及其所属研究会的职务,鼓励、支持检察人员参加各种法学成果和法学人才的评选活动;继续与高等院校共建各种形式的教学实验基地,增加共建数量,充实共建内涵,提高共建质量和实效;继续在高等院校开设检察课程,定期与法学科研机构举办形式多样的研讨活动。要通过与法学界的交流合作,增进理解,扩大共识,建立感情,深化友谊,凝聚各方力量参与检察理论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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