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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孝清:检察理论研究30年的回顾和展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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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赢得了法学界对检察事业的理解、支持,借鉴了世界优秀文明成果
30年来特别是近些年来,我们倡导检察理论研究“融入法学界,加强与法学界的交流与合作”,采取检察机关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互派人员挂职,共建教学科研基地,共同举办各类研讨会与论坛,合作研究课题,在高等院校开设检察课程,鼓励和支持检察人员在法学会任职、参加法学界学术活动和科研成果评奖等措施,与法学界开展了广泛的交流与合作。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有66名法学专家、学者在检察机关兼任领导职务,其中北京市就有16名;2007年,全国有18个省(区、市)选派了59名法学专家到检察机关挂职,有258名检察官到高等院校任兼职教授,有61名检察官在全国多所高等院校开设检察课程,其中北京市检察院已在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开课;检察机关与高等院校共建教学科研基地125个。有20个省级检察院与法学专家共同承担检察理论研究课题。在近8年最高人民检察院招标的233个课题中,有137个课题系法学专家单独或与检察人员共同申报的,占课题总数的58.8%,其中法学专家单独作为课题负责人的有85个,占36.5%。高检院目前在中国法学会各研究会担任领导职务的有36人,其中担任会长、副会长的有13人(该数据不包括在中国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任职的人数)。上述交流合作活动,对于检察机关与法学界之间增进了解、扩大共识、建立感情、深化友谊,对于优化检察理论研究环境,赢得法学界对检察事业更多的理解和支持,提高检察机关的工作水平和检察人员素质,都具有重要作用。
我们还加强了国际交流与合作,通过考察互访、参加国际检察官联合会、国际反贪局联合会、举办专题性国际研讨会等形式,了解外国司法、检察制度,开展学术交流,汲取文明成果,借鉴有益经验,开阔理论视野,促进了我国检察制度和检察理论的发展、完善。
(七)提高了检察人员素质
检察工作的监督对象是国家工作人员,其中大多是领导干部或熟悉法律的执法司法人员,这就需要检察人员有很好的政治素质、很高的法律水平、很强的业务能力。开展检察理论研究是提高检察人员政治、业务素质的重要途径。因为理论上成熟是政治上成熟的基础。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全体检察人员,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理论指导工作,才能在纷繁复杂的情况下明辨是非,增强政治敏感性和鉴别力,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同时,检察理论研究促使检察人员学习相关知识,掌握正确理论,探求工作规律,加强调查研究,破解工作难题,从而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此外,检察理论研究对于培养检察人员不畏艰难、奋力探索的精神,对于引领良好风气,培养高雅志趣,增强严格文明公正执法的自觉性,都发挥了积极作用。
(八)积累了丰富的检察理论研究经验
30年的检察理论研究工作,使我们深切地体会到,要繁荣检察理论,就必须把它作为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推动检察工作深入开展、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的重要措施来抓,切实加强领导;必须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必须理论联系实际,从中国国情和检察工作实际出发,并借鉴世界各国先进的司法文明成果;必须解放思想,勇于创新,不断开拓理论新境界,取得新成果;必须建立、完善研究平台和机制,推动检察理论研究广泛深入开展;必须内外结合,专兼结合,建立宏大的检察理论研究队伍。 三、展望
当前,检察理论研究站在了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既面临极好的机遇,又面临新的任务和挑战。改革开放30年来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制进步,为检察制度的完善和检察理论的发展奠定了雄厚的物质基础和坚实的法制基础;党的十七大关于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精神和中央领导同志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和检察制度的一系列重要论述,为检察理论研究进一步指明了方向,创造了很好的理论环境;检察机关恢复重建30年来的伟大进程为检察理论研究提供了丰富的实践基础和不竭的思想动力;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检察机关重建以来的理论研究成果为检察理论的繁荣发展打下了坚实的理论基础;检察人员学历不断提高,理论研究队伍已初具规模;检察理论研究的路子和机制已经形成;法学界众多专家、学者认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热情支持检察理论研究。与此同时,我们又面临新的任务和挑战,正如周永康同志所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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