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及省、州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检察队伍建设,按照州人民检察院和县委政法委的统一部署,经院党组决定,2月21日至3月2日,在本院集中开展为期十一天的纪律作风教育整训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本次整训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和《中共湖北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的要求为目标,着力解决检察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引导干警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即: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努力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进一步增强法纪意识,确保政令畅通、警令畅通,切实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尊重人民主体地位,解决好“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通过教育整训,进一步提高广大干警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勤政廉政、执法为民的意识,有效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饱满的热情和扎实的工作作风,认真履行十七大赋予检察机关的历史使命,为2008年检察工作开好头、起好步打下坚实基础。
二、方法步骤和内容
教育整训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月21日)
2月21日上午召开全院纪律作风教育整训活动动员大会,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光汉同志传达全州检察机关集中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整训会议精神,并作动员讲话。
(二)集中学习阶段(2月22日至24日)。学习的主要内容如下:
1、2月22日上午,学习党的十七大报告;《胡锦涛、吴官正同志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中办通报2007第1期);《胡锦涛、习近平同志在新进中央委员会的委员、候补委员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研讨班上的讲话》(中办通报2007年第17期)。
2、2月22日下午,学习2008年全国、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决定》(中发[1999]6号);《中共湖北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鄂发[2003]4号);《中共恩施州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法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恩施州发[2006]5号);省院《关于加强检察队伍建设若干问题的决定》。
3、2月23日上午学习州纪委、州委政法委、州监察局《关于禁止和严肃查处全州政法干警参与赌博活动等问题的规定》(恩施州政法[2006]25号);《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中央、省、州关于加强政法工作和政法队伍建设的其他重要指示、有关勤政廉政的各项规定以及政法各部门制定的各项禁令。
4、2月23日下午,结合典型案例,联系实际,组织干警讨论。通过学习教育,引导检察干警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
5、2月24日检查干警学习笔记,要求个人学习笔记不少于3000至5000字。
(三)查摆问题阶段(2月25日至28日)。
1、25日发放《征求意见函》,广泛征求机关内部和基层的意见,征求服务对象和人民群众的意见。
2、2月26日至27日。以各科室为单位,紧密联系实际,认真查摆整改突出问题。对照队伍建设和管理的有关规定及要求,针对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重点在思想观念、执法办案和纪律作风方面,揭露问题,查找差距。要立足于正面教育和自我教育,主动搞好自查自纠:查执法观念、宗旨观念树立得牢不牢,切实纠正执法不严、不公、不文明的现象;查履行职责的意识和执法能力是否适应形势、任务的要求,坚决纠正执法随意性和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查遵守纪律和作风建设情况,坚决纠正软、懒、散和冷、硬、横、推的现象。要把自查自纠同互查互纠结合起来,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推动自查自纠在解决突出问题上取得实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