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网讯(通讯员 叶长丰)2008年10月13日,咸丰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一起涉嫌故意伤害案,犯罪嫌疑人张耀文与被害人杨忠华竟是妻表兄弟。 犯罪嫌疑人张耀文,男,1985年7月29日生,土家族,初中文化,湖北咸丰县朝阳寺镇五龙坪村五组5号,农民。 2008年10月2日,犯罪嫌疑人张耀文因生小孩在家设宴庆祝,张耀文之妻的表兄杨忠华一家前来祝贺。晚上19时许杨忠华到达张耀文家后,与张耀文等人一起喝酒吃饭,张耀文、杨忠华均喝得比较多。饭后,20时许,张耀文与杨忠华等人一起在张耀文家打米机房门口打牌,此时,张耀文因其老婆无人送饭与其姐姐、亲戚在堂屋发生争吵,杨忠华听见争吵后,也来到堂屋,与张耀文发生争吵。后张耀文从自家厨房拿出菜刀,将杨忠华头部、腰部砍伤。经咸丰县公安局法医鉴定被害人杨忠华伤情为轻伤。 经审查, 2008年10月13日,咸丰县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张耀文作出批准逮捕决定。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